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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名单(2004年6月25日)

时间:2024-07-04 06:35:12 来源: 法律资料网 作者:法律资料网 阅读:9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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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名单(2004年6月25日)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名单(2004年6月25日)


(2004年6月25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任命万春、顾义友、贺湘君(女)、马相哲、张志远、韩英(女)、曲(女)、王国平、陈东、杨静、刘太宗、杜亚起、向泽选、王建平、刘枫(女)为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关于警惕假冒国家局科教司名义推销图书的通知

国家烟草专卖局科技教育司


关于警惕假冒国家局科教司名义推销图书的通知




行业各单位,国家局(总公司)机关各部门、各单位:
  近日,行业部分单位向我司反映有人以我司(或我司标准化处)名义推销标准汇编等书籍,且要价甚高。为此,我司提醒各单位注意:
  一、我司未授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以我司(或我司标准化处)名义推销任何标准或标准汇编书籍。
  二、烟草行业相关标准及标准汇编等统一由中国烟草标准化研究中心面向全行业进行征订。
  望各单位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如再有此类事情发生,可向当地公安机关举报。











国家烟草专卖局科技教育司
二OO五年七月二十八日




商业部关于修改《粮油公路运输安全行车奖励暂行规定》有关条文的通知

商业部


商业部关于修改《粮油公路运输安全行车奖励暂行规定》有关条文的通知

1990年5月14日,商业部

我部于一九八八年八月十二日以(88)商储(粮)字第4号文发布的《粮油公路运输安全行车奖励暂行规定》,对促进粮油运输企业的安全生产,减少粮油公路运输事故,起了很好的作用。为更好地做好评选推荐工作,现将暂行规定中有关条款进行修改并通知如下:
一、第二条增加第二款:“安全行车一百万公里以上的驾驶员是指:粮油运输企业的正式职工,包括司机、兼职司机、车管干部,并持有现行有效的驾驶执照者”。
二、第三条中“或直接经济损失五十元以上的责任事故”一句改为“或没有达到构成等级事故的经济损失额”。
三、第四条“安全行车一百万公里以上者,奖励人民币三百元。”后增加:“如又达到新的奖励档次者,可奖给档次间奖金的差额部分。”
四、第六条增加第二款:“对已获得《安全行车无事故先进单位》荣誉奖励的单位,必须从批准授予荣誉奖励之日起计算下一次安全行车年限成绩”。
五、第九条修改为:“受奖者,经综合考核并根据贡献大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粮食局商有关部门批准,可浮动或晋升一级工资,授予劳动模范或其它荣誉称号”。
六、第十条“奖励在每年五月份进行”改为“奖励从一九九○年起每三年进行一次。”
七、将《暂行规定》改为《规定》。
现将修改后的《粮油公路运输安全行车奖励规定》随文附发,请部署执行。